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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评选结果揭晓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点击:

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评选结果揭晓

日前,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的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宣传选树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保定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石琳曲阳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刘璐琦唐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安立争涿州市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李明明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处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张家硕莲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超保定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陈永安、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岳红学高新区检察院法律监督部副部长侯东利白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级警长姚雪洁10名同志荣获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称号。

莲池区和平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琳琳望都县高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朱宏业竞秀区建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晶晶曲阳县郎家庄乡人大主席、政法委员高静然阜平县大台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甄珍等5名同志荣获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委员”称号。

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号召,全市广大政法干警要以“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为榜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增强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意志和本领,持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保定、平安保定为构建京雄保一体化新格局,精心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获奖人员事迹

保定市2022年“最美政法委员”获奖人员事迹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琳琳,女,197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莲池区和平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自任政法委员以来,入户走访52人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68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特别是主动作为,精准对接市审批局、市自规局等相关部门,有效推进了3起涉房地产领域纠纷的解决。连续多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曾获市级嘉奖,并记三等功。

朱宏业,男,199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望都县高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该同志坚持源头化解纠纷,注重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民调、治保、群团等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上交。在人民调解方面,选派乡级帮大姐2名,村级民调员26名,法庭配备人民陪审员4名,主动介入化解各种矛盾,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8件,调解18件,调解率达100%。2021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入选新时代“冀青之星”典型人物。

陈晶晶,女,198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竞秀区建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该同志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大量民事纠纷,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年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件。特别在处理涉法涉诉重点案件中,加大督办、协调力度,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先后参与化解20余件重点案件,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农村反邪教活动、农村禁毒活动成效明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高静然,女,198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曲阳县郎家庄乡人大主席、政法委员。该同志历经大学期间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乡镇科员、副科级干部、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等岗位历练,青春全部奉献给了基层。持续跟进重点案件,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调解成功率93%,在全县5-6月、7-8月份“党建+”擂台赛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积极搭建法治示范平台,所辖村先后被省司法厅列入“第九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公示名单。个人连续四年实绩考核为优秀,2021年被曲阳县授予个人三等功。

甄珍,女,1988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1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阜平县大台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该同志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建立村级调解机构,由村民调委员牵头,老党员、退休老教师、村民代表及社会贤达组成调解队伍,及时调解村内矛盾纠纷;建立群防群治机制,按照“一村一辅警”要求,把警务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推行“蓝马甲”志愿服务机制,牵头成立了由9名村治保委员、45名治安防范员组成的治安服务队,开展警民大巡防活动;修订村规民约,9个村全部修订村规民约。今年以来实现了信访案件“零登记”和“零交办”。该同志于2016年、2021年荣获个人嘉奖。

保定市2022年“最美政法干警”获奖人员事迹

(按姓氏笔画排列)

石琳,女,1988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保定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参加检察工作9年来,她独立承办一审、二审等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均做到无错案、无超期办案、无群众举报投诉,法院判决率100%,庭审观摩多次受到领导好评。先后参与承办多起涉黑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厅级以上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重大、复杂、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负责文书起草、出庭支持公诉等具体工作,多次随领导赴省院、高检院汇报案件,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被省检察院纳入重罪检察人才库。参与办理的案件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精品案例”和河北省2019年度“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并写入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公诉业务标兵”、“保定市十大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刘璐琦,女,197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曲阳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时刻将审判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调解理念,及时化解矛盾,时刻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2020年至2022年9月底,审结民商事案件1016件,2022年新收案件475件,审结443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没有错案、病案、问题案,从未因办案引发上访,实现了零错案、零改判、零再审、零信访。深入辖区乡村宣讲民法典十余次,到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疫情期间开展互联网开庭、互联网远程调解等,充分地发挥智慧法庭的司法职能,实现疫情期间诉讼不打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安立争,男,1972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唐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2015年投身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担任唐县司法局驻花盆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至今。参加驻村工作7年来,他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高度的责任感,每月驻村时间25天以上,带领干部群众奋战在扶贫第一线,花盆村顺利脱贫。因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被评为保定市优秀驻村第一书记,2018年被评为保定市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所驻工作队被评为全省扶贫脱贫先进驻村工作队,2020年被评为全省扶贫脱贫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2021年被授予“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明明,女,198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涿州市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该同志工作中坚持明辨是非、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层层递进、以案普法,所办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错案,无一申诉,受到广泛好评。先后参与5000余件民、刑事案件审理工作,2022年截至第三季度,共审结民事案件1059件,结案率95.71%,调解率56.56%,撤诉率32.17%,服判息诉率97.51%,所办案件各项重要指标均名列前茅。成功审理保定市第一起小额诉讼案件,并以调解结案。进入速裁团队后,仅用时两天半(含周末)网上成功调解跨国离婚案,为涿州法院跨国纠纷案件线上调解第一案。先后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人民群众最满意法院干警、涿州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涿州市“最美军嫂”、保定市“最美军嫂”等荣誉称号。

张家硕,男,1989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处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在工作中,履职尽责、默默奉献,参与规划、搭建保定市交警智能交通平台、警医邮系统、电子警察违法智能审核平台、车辆缉查布控系统、高点监控系统等10多个核心业务系统。2015年参加保定市公安局驻涞水辛庄头村工作组,在为期一年的驻村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驻村工作任务。2019年参加河北省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兢兢业业、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2019年河北省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4月主动请战参加一线抗疫工作,在安国和保定市主城区抗疫前线工作中不畏艰险、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抗疫工作任务。被评为“2022年保定市五四先进个人”“保定市公安局最美青年民警”,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杨超,男,197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莲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面临案多人少的困难,常年在晚上和节假日自觉加班加点工作。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没有放松对案件质量的标准,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在处理一些因民间纠纷引发和过失犯罪的刑事案件中,特别注重调解工作,以极大的耐心给当事人讲法律、摆道理,力争做到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近三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件,办案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2019年荣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2019年8月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永安,男,1971年10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 2011年11月转业至保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现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积极参与市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并率先建成市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控平台,使市级社区矫正向智慧矫正快速发展,实现市县联网贯通。社区矫正对象因困、病不能安心矫正等现象时有发生,该同志积极为受困、因病人员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慰问,落实低保,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12%以下,远低于全国水平。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以来,全力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所等级划分,使司法所实现了等级化管理。2020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岳红学,男,198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易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担任中队长以来,他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记在心头,团结带领全队民辅警,改革管理制度,提高民警侦查破案积极性,先后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人,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中,他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破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追逃工作中,他与战友们锲而不舍,抓获网上逃犯7人。带领二中队在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河北省“冀青之星”荣誉称号。

侯东利,男,1978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高新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律监督部副部长、四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他通过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遗留问题发现保障房领域公益诉讼线索,成功督促征收保障房异地代建费1500余万元,这是全市首例在职务犯罪案件遗留问题中发现线索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被写入保定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负责的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连续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工作经验“服务企业发展十步工作法”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优秀案例。以涉企案例为蓝本拍摄的微电影《信心》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微电影,有关做法被《新华社》《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先后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服务发展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姚雪洁,女,199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白沟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主任。参加公安工作8年多来,发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不退缩、不懈怠,始终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凭借自身过硬的业务技能,仔细侦办每一起案件,仔细核查每一条线索,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先后参与破获“1.15”故意杀人案、蔡某被故意杀害案、“5.28”专案、“5.08”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2021年9月任反诈中心主任以来,先后预警劝阻、反诈宣传上千次,抓获嫌疑人250余人,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2021年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保定市公安局“巾帼建功”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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